近年来,各行业专利纠纷屡见报端。部分案件索赔金额动辄上千万、上亿元,所涉技术问题复杂,审理难度大,给涉诉企业与代理律师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如何准确理解专利相关重点法规与审判规则,掌握典型专利纠纷的主流论点?知产力精选2022年开年以来,专利领域10篇高质量文章 ,其中包括专家观点、典型案例、制度解析等内容,以供读者参考。
2022年9月13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信通院联合发布了 (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包括定义、许可核心原则、合理许可费的计算原则及解释权与声明等部分。作为中国首个规范汽车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活动的参考性文件,其将对该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实践产生何种重要影响?本文对指引中的要点内容进行解读,抛砖引玉,以期对相关实务有所裨益。
举证难一直是专利权人面临的一大难题。特别是对于涉及工业设备的专利而言,由于工业设备具有技术复杂、重量大、体积大、购买成本高、销售渠道单一等特点,权利人成功购买并向法院提交实物进行演示的困难极大。如果专利还涉及设备内部使用的方法,则对于专利权人的举证难度而言更是雪上加霜。
本文作者以近期代理西门子公司处理的一件专利侵权案件为例,就涉及大型工业设备的使用方法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分享几点心得。
本文是作者对医药领域专利侵权纠纷的系统性、多角度思考,文中结合十余件经典案例,深入探讨了医药领域的专利侵权纠纷常见的问题。具体包括,间接侵权行为判定,封闭式权利要求和数值范围权利要求是否适用等同侵权,确认不侵权之诉和标准必要专利诉讼,以及医药领域专利侵权纠纷的举证技巧等内容。
7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了《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施行以来的首例全国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责令被请求人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立即从已挂网的药品采购平台撤回被控侵权制剂利格列汀片的挂网;同时责令被请求人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和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请求人勃林格殷格翰制药两合公司(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下称勃林格殷格翰)发明专利权(专利权:ZL0.3)的产品。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作为专利行政保护的重要方式之一,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等特点,在保障专利保护“快、准、实”上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自2021年6月1日《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施行以来,对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如何实际施行和落地,社会各界都翘首以待。本案的裁决,标志着我国在国家级机关层面对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行政裁决的制度日趋完善。
本文作者认为,“修改超范围”并没有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审查员依然需要对专利文件“修改”内容是否满足授权实质要件进行审查,“修改超范围”仅仅损害了相同主题的在先申请或在先专利时才不具有正当性;专利授权行为是一种授益行政行为,审查程序中当申请人与审查员基于“修改”达成意思一致,审查员在此基础上作出授予专利权的行为,为此申请人产生的信赖利益应当得到保护。
将“修改超范围”无效提起时间限制在一定的期间内,既能够保护因“修改超范围”受损的第三人利益,又能够一定程度上维护专利权人的信赖利益,避免其专利权因“修改”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将无效请求人限制为利害关系人,并要求其披露身份,能够避免竞争者之间发起无谓的无效诉请,并促进“修改超范围”认定标准更加合理规范。
本文认为,“敦骏诉腾达案”中确立的“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这一规则需要结合腾达案中的限定条件严格适用,而不能当然地将其适用到所有多主体实施方法专利的侵权判定中。此外,使用方法专利的实施主体通常为专利方法的固化者和专利方法的实际使用者,仅提供产品而未使用该方法的销售者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本文作者经过对无效决定的观察,发现由于非新颖性/创造性问题而被无效的情况似乎有所增加。通过对近一段时间的无效案件的梳理,发现除了新颖性/创造性问题以外,发明专利被宣告无效的理由的主要理由还包括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权利要求的修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以及权利要求缺少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并且其中相当一部分被无效的专利是由于技术方案的描述不清楚,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现造成的。故 此,在本文中,将着重对于由于 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和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 而导致无效的案件进行分析和总结。
鉴于专利间接侵权的复杂性和模糊性,很多国家都基于自己的法律体系和实际需要确定了有本国特色的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并围绕如何防止专利权人利用这一制度任意扩大专利权保护范围进行了探索,其中,以美国、德国、日本三个国家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日趋成熟过程最具代表性。我国目前属于“有专利间接侵权制度之实,但无专利间接侵权制度之名”,即现有法律条款并无专利间接侵权的概念,但对于专利帮助侵权和专利教唆侵权行为存在实质性规定,而司法实践中的对于基于共同侵权而建立起来的帮助侵权和诱导侵权判定标准的探索却并不统一。
本文藉由美国、德国、日本和我国现有专利间接侵权法律制度建立过程和司法实践现状的介绍,希望全方位立体地解析专利间接侵权制度。
本文探讨了企业专利管理的闭环逻辑,在专利创造和保护的过程中,以专利运用为目标,规划专利创造,管控专利保护,并在专利创造和保护的过程中为专利运用储备必要条件,打通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全链路。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现有技术/设计证据不再局限于出版物公开,其出现的形式多种多样,比如QQ相册、QQ说说、微信朋友圈、优酷视频等。通讯技术更迭,社交类软件蓬勃发展,法律和立法的滞后性,摆在法院和专利复审和无效部面前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如何认定此类证据的公开性。实务工作者不能简单一概而论,应当持发展的眼光并结合具体案情作具体分析。
本文由:
彩票网_彩票开奖查询_体彩专家分析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