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2,504,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800,736.00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57,001,840.00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家用水泵生产企业,自2003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家用水泵及其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潜水泵、花园泵、喷泉泵及深井泵四大系列800多个规格型号产品,取得GS、CE、EMC、UL等多项国际产品认证,产品远销欧洲、美洲、大洋洲等地区,与安海、凯驰、OBI(欧倍德)、翠丰、安达屋、富兰克林等国际知名品牌制造商、贸易商、大型连锁商超等建立了直接合作关系,客户关系长期稳定。
公司目前是国内家用水泵重要出口商之一,根据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泵业分会编制的《中国通用机械泵行业年鉴》,公司2016年出货值排名行业第3位,2017年、2018年出货值排名行业第2位。
公司始终坚持以家用水泵为业务核心,以拓展国际市场为起点,狠抓品质管理,建立了迅速应对不同市场需求的产品研发机制,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公司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 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级研发中心”、“高新技术企业”、 “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出口名牌”、“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公司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对外采购的产品分为原辅材料、外购件及委外加工品,原辅材料主要包括漆包线、钢带、塑料原料及铝锭等,外购件主要包括电器类、密封件类、五金件类、包装类、铸件类等,委外加工品主要包括委托加工和表面处理等。上述材料均为大宗或普通商品,市场供应充足。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主要采取与供应商签订框架性《合作协议》,在实际采购时向供应商下达订单方式采购;对于辅助材料采取在需要时直接向市场采购。
公司物流中心负责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制定了一套完善的供应商开发、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保证所需材料的质量及供货及时性和稳定性。品质管理部负责对采购产品的检验。财务部负责对材料采购成本的监控。
公司一般采用货到检验合格后一定期限内付款的结算方式,采购产品经检验合格,公司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按约定期限和方式付款。对于采购金额较大的订单,公司会按约定预付部分货款。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模式。营销中心负责与客户确定产品规格、数量、交货期等订单任务,根据订单制作生产通知单交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根据生产通知单和仓库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库存情况,结合车间目前的生产能力编制《日生产指令》,车间按《日生产指令》安排生产,并按照要求做好日常生产统计工作;品质管理部按照安规要求、设计标准和客户合同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生产管理部规定了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方法,当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可组织对其进行追溯;根据合同或客户的要求,由营销中心负责联系出货事宜,物流中心核对待发货产品并安排运输。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国际市场销售,外销比例占98%以上。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外销分为公司直接出口和通过外贸公司间接出口两种方式,主要采用ODM和OEM模式;国内市场主要以自主品牌通过经销商买断式销售方式销售,多采用OBM模式。
ODM模式即公司自主进行产品设计、开发、制造,由客户选择下单后进行生产,产品销售时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公司已经掌握了家用水泵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制造、检测的完整流程并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能为客户提供从产品外观设计、内部结构改良、生产制造、试验和检测等整套解决方案,公司主要采用ODM模式进行销售。
同时,公司也与凯驰等国际知名品牌制造商共同合作开发产品,公司主要侧重功能设计、模具设计、制造工艺、材料选择等方面的设计开发,品牌拥有方主要侧重外观设计,根据约定,产品整体设计的知识产权由品牌拥有方买断,因此,此类业务采用OEM模式。OBM模式是以公司自有品牌对外销售。
公司未来仍将坚持以ODM模式为主,为发达国家的中高端客户定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另一方面,公司将利用自身的技术、品牌优势,积极扩大自主品牌在国内市场和其他新兴市场国家的影响力,研发并生产新一代家用、农用水泵等系列产品。
LC(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应公司的客户的要求,开出的一种在符合信用证条款时凭规定单据向公司保证承担付款责任的文件,开证银行承担首要付款责任。
TT(电汇):是客户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条件,通过银行主动将货款汇给公司的一种付款方式。
公司在和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前均对每名客户基本信息、信用状况进行多方面调查了解并建立相应客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对于境外客户会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集团进行客户信用状况调查,结合客户所在国家政治、经济状况、客户以往信用记录等对客户信用进行综合评判。公司在客户下订单后,一般会根据对客户信用的综合评判情况,要求客户开立信用证或者支付10%-30%预付款(前T/T)后安排订单生产。
泵是一种输送流体介质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家庭供排水、农林灌溉、工业、市政、国防军工等国民经济各部门,是流体装置中不可替代的设备。最常用的水泵产品根据其输送介质的流量和扬程的大小可划分为大中型水泵和小微型水泵,根据使用领域可划分为工业泵和民用泵,大中型水泵主要用于工业用途,而小微型水泵主要应用于家用及小型农业灌溉等民用领域。公司所处行业为水泵行业中小型家用水泵细分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
家用水泵起源于意大利,主要为满足消费者家庭用水需求。随着全球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资源匮乏日益加重,环保和节约用水意识的增强,国外家庭深井提水、雨水利用、园林浇灌、生活排污、泳池供排水等对家用水泵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国内家用深井提水、生活供水、养殖、农业浇灌等对家用水泵的需求逐步兴起。
家用水泵兼具消费品和生产工具特性,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家用水泵作为消费必需品,广泛应用于家庭供排水、花园及庭院浇灌、家用循环用水等领域,普及率很高且更新频率较高,市场需求稳定;在东南亚及国内市场,家用水泵也适用于农林灌溉、渔业养殖及市政工程供排水等领域,市场需求较大。
全球泵产业近年来一直处于增长发展期,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根据Zion Market Research和P&S Market Research发布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球水泵市场规模达到449亿美元,较2014年404亿美元增长11%。预测2018~2024年,全球水泵市场规模增速将达到5.29%,到2024年水泵市场总规模达到665.1亿美元。
全球泵行业呈现高度集聚特点,主要集中在以美国为代表的美洲市场,以德国、英国为代表的欧洲市场和以中国、日本为代表的亚洲市场三大板块。全球知名泵业公司主要聚集在欧美国家,由于行业起步较早,掌握着核心技术,是高端泵产品的主要提供方,同时也是泵产品的重要需求方。根据McIlvaine公司《泵业市场资讯》,世界前10家泵产品生产厂商的销售额约占世界泵市场总量的50%。与世界泵业市场相比,我国泵业市场企业数量较多,集中度相对较低,没有市场地位显著突出的综合性泵业集团,产品主要以通用、中低端为主。
公司家用水泵分类上属于小型离心泵,是水泵产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主要集中在欧洲、美洲、大洋洲等发达国家,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市场已进入成熟阶段。家用水泵作为家庭必需品被广泛应用于家庭供排水、排污,园林和农业灌溉,居家清洗和美化等领域,普及率很高,客户通常1-2年更换一次,新增购买需求和换购需求促使产品销售持续增长,市场需求增长较为稳定。
随着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泵产品在中国得到了迅速普及和广泛应用,同时泵的研发、设计、生产也得到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水泵销售商来到中国采购符合质量要求、成本更加低廉的水泵产品。我国已发展成为全球主要的水泵生产基地,成为重要的泵类产品供应国。目前,我国各类泵制造企业超过6,000家,规模以上(年销售规模超过2,000万元)泵生产企业企业达1,249家,形成了相当大的生产规模,具备了相对完善的技术、生产体系。根据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统计,2018年我国规模以上(年销售规模超过2,000万元)泵生产企业完成主要产品产量11,524.14万台,同比增长3.07%;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14.7亿元,同比增长9.57%;实现利润总额134.78亿元,同比增长9.57%。
根据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显示,自2014年至2017年,我国离心泵出口额由21.17亿美元增至22.90亿美元。
我国家用水泵行业属于外向型产业,大部分产品用于出口。制造厂商主要分布在华东地区、华中地区以及华北地区,其中又以温岭最为集中,其次为宁波、上海地区。虽然我国水泵制造商数量众多,但总体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装备水平差距较大,众多的小型制造厂商以组装为主,缺乏产品设计能力,难以达到国际市场认证标准,主要供应我国农村市场。国内小型水泵行业中规模较大,具有自主研发设计能力,产品质量能够达到欧洲和美国认证水平的企业除了本公司外,还有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31)、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32)、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93)等。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受公司家用水泵消费和工具的终端特点,及市场需求稳定增长,尤其是北美市场积极拓展取得较好增长,公司管理层通过加强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各项制度及流程,提高了公司的整体运行效率,同时积极进行技术研发和业务开拓,使得公司的经营业绩取得了一定的增长,较好的完成了董事会年初安排的工作计划。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271.32万元,同比增长5.56%;实现利润总额8,725.52万元,同比增长9.56%;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504.45万元,同比增长9.09%;从销售出口方式来看,公司主要98.59%是直接出口或间接出口欧美等国际市场为主,2019年度欧洲市场出口4.41亿,同比增长7.2%,保持平稳增长,北美市场出口1.53亿,同比增长19.57%,保持持续增长,但其他亚非拉市场受全球经济波动不确定、美元升值等多种因素有同比下滑。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按照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会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84号文核准,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93元,募集资金总额223,250,000.00元,扣除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32,348,113.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0,901,886.78元。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君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君禾股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17年7月3日至2019年12月31日。现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华安证券根据相关规定出具2019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暨保荐总结报告书。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君禾股份证券发行上市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申请文件。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承诺的履行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所需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发行人能够及时与保荐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及时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君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君禾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0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03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5人,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公司董事长张阿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禾股份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禾股份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禾股份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禾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禾股份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禾股份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禾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2,504,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800,736.00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57,001,84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在综合考虑目前公司持有外币存量情况,并结合2020年预计业务开展收汇情况及结汇资金需求的基础上,2020年度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1亿元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董事会同意公司基于公司持续经营所必需,于2020年与相关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董事会同意公司基于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君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推进智能产业园的顺利建设、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市场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需要,于2020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君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含前次已授权未到期担保余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核销公司及子公司长期挂账往来款项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2,268,140.2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中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津贴计划部分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禾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0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03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春海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禾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禾股份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禾股份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禾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2,504,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800,736.00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57,001,84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在综合考虑目前公司持有外币存量情况,并结合2020年预计业务开展收汇情况及结汇资金需求的基础上,2020年度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1亿元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监事会同意公司基于公司持续经营所必需,于2020年与相关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监事会同意公司基于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君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推进智能产业园的顺利建设、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市场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需要,于2020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君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含前次已授权未到期担保余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核销公司及子公司长期挂账往来款项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2,268,140.2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中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津贴计划部分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93元,募集资金总额223,250,000.00元,扣除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32,348,113.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0,901,886.7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6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5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理财专户合计余额45,147,403.61元,加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05,147,403.61元。
公司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工业区88号联系电话
400-123-4567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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